一、
什么是宪法关系
宪法关系如下:
宪法的法律关系简称为宪法关系,是指根据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宪法上的表现。
二、
论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宪法的根本法地位表现在:
1.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4.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三、
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
1.我国《宪法》第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都是宪法人民主权原则的充分体现。
人民主权原则是国家权力结构的基础,是国家权力合法性的源泉,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保证。
2.依法治国,必须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3.我国《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第二章专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实现了“人权”与“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内涵上的有机统一,完善了公民基本权利的原则规定。人权保障原则人宪,必将促进国家更加充分、全面地尊重、实现和保障人权。并提供了强有力的宪法保障。
4.持权力制约的法治原则,有利于防止和消除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